新华社财经频道北京9月18日消息(记者翟卓)长期以来,"钱收不回来"始终是困扰中小企业的最大痛点之一,其中汽车生产、电子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应付款项体量尤为突出。
为遏制某些大型公司借助市场主导地位耍手段、设陷阱,刻意延长对中小企业的付款周期,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四个维度部署了十项具体举措。
业内人士指出,《通知》所提的分行业界定合理付款期限、强化对大公司支付行为的监督与反垄断执法、对蓄意拖延付款的大企业实施约谈整顿等手段直击症结,有助于约束大型公司的付款行为,减少拖欠账款对整体经济运行、产业环境以及货币宽松政策落地所产生的消极影响。
**供应链中的弱势处境令中小企业收款艰难**
《通知》特别强调,应将目光聚焦于应付款项体量大、同时持有大量现金类资产的大型企业。这一要求背后的现实是,近年来不少大公司出于压降财务开支、争夺市场份额的目的,倚仗自身在产业链中的强势角色,对上游供货商故意延迟结算。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到7月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应收款项总额达28.88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5%。记者从行业内部了解到,这些应付款项的拖欠主体高度集中于少数头部企业,其应付款周转天数显著超出行业均值。
值得注意的是,在相关欠款中,没有确权凭证的应付款占比最大;与附有确权凭证的票据类应付款相比,此类款项流通性更差,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更难以获得有效保护。
"这不但侵害了中小供应商的正当利益,从宏观层面看还助推了'内卷'式竞争和供需结构的进一步扭曲。"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曹媛媛日前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表示。
究其根本,中小企业之所以收款困难,根源在于其在整条产业链中议价能力薄弱。多位受访者认为,头部企业往往拥有较强的产业话语权和定价权,为压低自身资金成本、美化报表现金流,确实存在"强者通吃"的做法。
财务指标也能提供佐证——部分大型公司明明具备即时偿付能力却选择拖欠。比如在某些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零利息的应付款项金额巨大、周期漫长,而有息的银行贷款和公司债却极少甚至为零,与此同时资产端的现金类储备极为充足。
"眼下个别企业的财务费用甚至是负数,意味着它们持有的各类现金资产所产生的利息及投资收益,不仅能够对冲全部融资成本,还能额外获利。这种做法本质上是通过无偿占用上下游资金、同时坐收利息差来实现财务层面的套利。"一位受访专家表示。
此外,在实际操作层面,由于早期账款凭证业务缺乏统一规范,还出现了部分大公司借道关联方保理平台,向上下游收取高额融资利差、从中"双向收割"的现象。
对此,人民银行已联合金融监管总局等部委于去年四月发布专门文件,对账款凭证业务加以规范管控。经过一年多的推进,治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截至今年7月末,全市场账款凭证存量降至2.4万亿元,较规范前超过3万亿元的水平缩减约两成;账款凭证的平均存续期同比缩短92天;"双向收割"现象已获有力抑制,此前存在该问题的部分大型公司已主动退出账款凭证领域。
**新规升级:既要管住"明着赖账"也要堵住"暗中使绊"**
客观而言,围绕清理拖欠问题,《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早已作出相应安排。
那么《通知》为何仍需专门加码?分析人士认为,关键在于现行治理仍存在薄弱环节:条例能够约束"明面上的违约",却难以管住"隐蔽的操作手法"。据市场参与者观察,现阶段关于按时付款和禁止不正当竞争的条款对企业尚不具备足够的刚性约束力。
其一,条例规定大型企业应在六十天内完成对中小企业的付款,若合同中有不同约定则按合同执行,但须符合行业通行标准。然而目前各细分行业尚未建立明确的合理账期标准,仅有少数行业协会发出六十天内付款的倡议,缺乏法律强制力。
一些龙头企业利用谈判优势,迫使中小供货商签订付款周期极长的协议,随后以"严格按合同履行"为由,自认不存在违规行为。
其二,反不正当竞争法虽明文禁止大型企业强加明显不合理的付款期限等交易条件,但对何为"不合理账期"缺乏具体界定标准,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中也鲜有判例可循。
"调研中我们发现,不少大企业根本不觉得自己拖长账期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甚至反过来认为一旦缩短账期就会让自己在同业竞争中落入下风。"前述市场人士表示。
拖欠账款带来的负面效应同样不容忽视。业内专家指出,大型公司通过应付款变相占用中小企业营运资金,一方面直接加重了中小企业的生存压力:现金流被锁死后只能转向银行借贷,从而衍生出融资渠道窄、资金成本高的困境。另一方面,大公司凭借极低的资金成本获取了不公平的市场优势,继而诱发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破坏行业健康格局,阻碍经济良性循环。
再者,这种结构性错配也会干扰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大企业以零成本应付款替代有息金融负债,使得央行下调贷款利率难以有效激发实体投资需求;中小企业被迫替大企业承担银行信贷,叠加风险溢价后进一步抬升了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削弱了货币宽松的实效。
为系统性地破解上述难题,邮储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娄飞鹏建议,应严格落实《通知》中四项方向、十条举措的要求,完善行业付款准则、加大对大公司支付环节的监管力度、理顺非现金支付工具有关规则、强化定向融资帮扶,从根本上重建公平有序的产业链利益分配机制。
实际上,《通知》涉及的约谈整顿等动作已经在落地推进。前不久,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多部门已就应付款规模偏大、账期过长等问题对相关重点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对经约谈仍拒不改正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综合运用信用记录惩戒、媒体公开通报等手段,营造强有力的威慑氛围。
在多位受访者看来,如果把制定清晰的付款规则比作一把"刻度尺",那么约谈整顿则是让这把尺子真正发挥作用的关键一步:先由行业主管机关划定付款底线,再通过约谈施压、信用挂钩、行政处罚构建完整闭环,方能彻底打破部分大企业拿"合同尚未到期就不算逾期"当挡箭牌的借口,推动整个行业的支付文化走向重塑。
曹媛媛同时表态,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全力配合各职能部门加大对大型企业拖欠账款问题的整治力度;对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的主体,将强化其应付款项的信息披露要求,并持续引导和鼓励企业运用银行贷款或发行债券来置换存量应付款项。与此同时,将继续严控账款凭证的存续期限,进一步加强对电子凭证服务平台的日常监管,督促核心企业尽快以现金方式完成支付,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的回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