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4日,"珠海政法"官方微信号刊发了由广东省珠海市八个部门联合署名的文件——《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违规出租手机的倡议书》。全文如下:

**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违规出租手机的倡议书**

各位店铺经营者、家长及社会各界同仁:

青少年是祖国的明天、民族的寄托,保障其身心健康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近期,我市一些中小学校附近的商家打着"手机租赁""按小时租机""共享游戏设备"等旗号,擅自向未成年人出租手机(含电话卡)、平板等电子终端产品。此类做法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多项法规,实质上属于未经审批擅自开展网络经营场所业务、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此举不仅危害青少年的身体与心理健康,打乱了校园正常教学秩序,也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公共权益。与此同时,相关经营者可能受到警示通报、追缴非法收入、限期停业整改乃至撤销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等处罚,最高可被处以五十万元罚金。

为切实保障本市未成年人的正当权利,为其打造风清气正、安全有序的成长环境,现面向全社会提出以下倡议:

各位经营者!必须严格杜绝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违规出租手机(卡)、平板等电子终端;严禁向未成年人提供上述设备所配套的网络接入工具,供其游玩网游或浏览、传播有害信息;不得以任何定点或流动方式向未成年人推送包含色情、博彩、暴力等有害内容的网络游戏、音视频及软件应用;面对未成年人的租用请求,应当明确予以回绝。

各位家长!请留意孩子的日常消费情况,防止其借"购买教辅材料"等借口骗取资金去租借手机玩耍;要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电子设备使用观念,养成文明上网的良好习惯,主动远离有害信息;若发现子女有反复租机、过度沉迷手游等异常表现,应及时向学校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合力护航青少年成长。

各位市民!若察觉有商家向未成年人违规出租手机(卡)、平板等电子终端,可拨打110或12345等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和检举。

青年兴则国家兴,守护未成年人既关乎当下福祉,更系长远大计。让我们齐心协力,坚决抵制违规向未成年人出租手机(卡)、平板等电子终端的行为,共同为少年儿童构建一片清明、健康、安全的成长天地!

中共珠海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珠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