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行情面板数据显示:当前股价26.88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1.55元,涨幅达6.12%;当日成交31.4万手,总成交金额8.59亿元,换手率17.02%,滚动市盈率49.36倍,对应总市值54.2亿元。关联标的包括泰恩康(19.60元,+4.14%)、普洛药业(22.35元,+3.95%)、华纳药厂(50.02元,+3.69%)及悦康药业(13.54元,+3.12%)。所属概念板块涵盖超跌股(+1.45%)、宠物经济(+1.34%)、合成生物(+0.07%)及医药生物(-0.31%)。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 记者穆砚

9月6日,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昂利康")对外披露了一份重要公告,宣布与亚飞(上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亚飞生物")及上海亲合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亲合力")之间围绕创新肿瘤抗体药物IMD-1005(内部代号ALK-N002)所签订的授权许可合作协议正式终止。终止原因系合作方基于自身战略部署及研发管线排序进行了重新规划,决定自行推进该项目,不再以外部授权形式引入合作伙伴。由于协议预设的生效前提——亚飞生物董事会审批——始终未获通过,合同从未产生法律效力,昂利康也未实际拨付任何资金,各方之间不存在违约追责问题,此次变动对公司日常运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实质性冲击。值得关注的是,该公司2026年上半年营收与归母净利润均出现同比下降,核心业务盈利能力面临一定压力。

据公告详情,昂利康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与亚飞生物、亲合力共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之授权许可协议》。该协议须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额外取得亚飞生物董事会核准方能正式落地执行。

近期,昂利康收到了来自亚飞生物与亲合力联合发出的《关于终止战略合作协议之授权许可协议的通知函》(下称"《终止通知函》")。函件中说明,合作方在对全局战略方向和在研管线优先级进行系统评估后,经过慎重研判,决定在当前阶段由自身独立承担IMD-1005项目在规定区域内的研发、制造及市场推广全部环节,暂时搁置向外授权的合作路径。受此战略转向影响,至本公告发布之时,协议中载明的生效要件仍未得到满足,整个合作安排事实上已归于终止。

针对终止缘由及后续影响,昂利康在公告中明确表态:此次协议作废完全是亲合力与亚飞生物依据各自战略规划和管线布局做出的单方面判断。截至目前,生效条件始终未达成,协议自始至终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昂利康未曾向对方支付分文,各签约主体彼此之间互免违约责任。公司同时强调,此事不会对生产经营节奏、主营板块推进以及整体财务状况造成显著扰动,亦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翻阅历史公告可知,2025年8月28日,昂利康曾专门发布过一份关于签署上述授权许可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彼时公告指出,公司于8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上一致通过了签署该协议的议案,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完成与亚飞生物、亲和力的签约事宜。

该份协议的核心内容如下:亲合力持有IMD-1005这一全新分子的全部知识产权,其定位为面向全球首创的肿瘤微环境特异性激活型遮蔽抗体,抗体骨架为抗CD47单克隆抗体,依据昂利康内部命名规则被赋予新编号ALK-N002。亚飞生物与亲合力向昂利康授予该分子的相应使用许可,使后者在中国大陆、港、澳及台湾地区享有对应制剂从开发到上市的全链条独占权益。商务条款方面,昂利康须分期向两家公司合计支付1.5亿元首期费用,另需向亲合力支付总额不超过6.2亿元的开发及销售节点奖励金;在销售分成核算周期内,还需按销售额的12.8%向亲合力持续分配收益。公司当时预估2025年度需向两方支付的首付款总额为1亿元。

背景信息显示,亚飞生物与亲合力均为深耕全球原创抗肿瘤新药领域的临床阶段生物科技企业,建有肿瘤微环境精准激活的平台型技术体系。亚飞生物系外资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亲合力则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二者均无失信记录,且与昂利康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早在2024年2月2日,昂利康便已与亲合力达成过一次战略合作,获得了QHL-1618分子在中国市场的研发、生产和商业化独占权,截至今次公告发布日,公司已向亲合力累计打款4888万元。

在具体的授权框架下,亲合力在协议存续期内向昂利康让渡排他性的、需付对价的、不可转手的但允许多层级再许可的专利权。昂利康据此可在指定区域开展产品研发、注册申报、规模化生产及市场投放等全流程工作。监管申报事务由昂利康主导,亲合力则负责提供配套的中文临床申报材料;临床试验用药的制备与供给由亲合力完成,昂利康担任目标区域的注册持证主体,并可自行甄选第三方充当成品供应商。目标产品在区域内的商业化推广责任归昂利康所有。若昂利康在该区域内实施再许可操作,除正常销售分红外,还须将首付款与里程碑款项的10%至35%按比例回馈给亲合力。反之,若亲合力将该分子授权予目标区域以外的第三方并实际收取了许可费,则应将税后净收入的3%划转给昂利康。协议中还列明了多种触发终止的情境:任何一方出现重大违约且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亲合力在履行了合理勤勉义务的前提下亦可提前退出;昂利康则在特定条件触发或临床数据无法支撑继续开发时享有提前终止的权利。整份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待亚飞生物董事会、昂利康董事会及昂利康股东大会全部审批完毕后方正式生效。

从研发进度来看,昂利康此前与亲合力协作的ALK-N001(即QHL-1618)项目当时正处于临床Ⅰ期试验阶段。而本次拟引进的ALK-N002(即IMD-1005)是一款IgG1亚型、靶向CD47的遮蔽式抗体药物,前期临床前研究证实该药能够呈剂量依赖性地遏制肿瘤增殖,动物毒理安全性指标表现优异,原本计划随即启动临床申报程序。该笔交易的资金安排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搭配部分定向募集款项,不会动摇昂利康的经营独立性,也不会对既有主业的正常运转构成干扰。

然而,这段曾被寄予厚望的合作,最终因合作方一纸单方决定而宣告流产。

经营业绩层面,8月25日昂利康公布了2026年中期财务报告。报告显示,受上游原料药及中间体终端需求周期性波动的拖累,公司当期营收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录得同比负增长。具体数据为: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27亿元,对比上年同期的7.24亿元缩水13.44%;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492.64万元,较去年同期6592.51万元减少16.68%;剔除非常规损益后的归属净利润3680.56万元,上年同期为4369.69万元,降幅15.77%。不过,经营性现金流表现亮眼,净流入1.3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0.88亿元大幅攀升57.38%。